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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告 Announcement
办理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建立业务服务指南
2022-03-30 东吴人才热线 7676

一、办理依据:

(一)中组部、人事部关于印发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》的通知(人发【1996】118号);

(二)组织部、人社部等五部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【2014】90号);

(三)人社部《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【2016】75号)

二、办理条件:

工商注册地在吴中区范围内,并在吴中区缴纳社会保险,正常经营的用人单位。

三、服务内容:

(一)保管员工人事档案;

(二)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主要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;

(三)办理人才流动手续;

(四)人才集体户挂靠等。

四、所需材料:

1、《营业执照》;2、《人事代理关系建立申请表》;3、经办人身份证

五、办理程序:

1.单位经办人员将需提供的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地镇(街道)人社中心 ;

2.工作人员核准所需材料,确认该单位合法稳定经营后,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关系建立业务。

 

各镇(街道)联系电话

木渎镇:66361236;胥口镇:66219145;甪直镇:65044789;东山镇:66391085

临湖镇:66290783;光福镇:66231170;长桥:65641228;郭巷:65960952

横泾:66208139;越溪:66031580;城南:65277687;香山:66517050;金庭:66371030

太湖街道:68360121 

附件:

人事代理关系建立申请表